条文:自2006年6月1日起,凡新审批、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,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(含经济适用住房)面积所占比重,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%以上。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,必须报建设部批准。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,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。
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贾生华教授表示,这项政策可能令开发商比较难受,不过从城市发展的角度上看,终究是利大于弊的。因为更多的老百姓需要的是小面积房源,用于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,大户型受到"挤压"实属正常。他介绍说,杭州市最近一两年已经注重小户型房源的开发,80至90平方米的房子较多,这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。贾生华认为该政策虽然属于强硬的行政手段,但是可以看成是一种城市规划、城市管理的延伸,而且极有可能是阶段性的。
条文: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、限房价的基础上,采取竞地价、竞房价的办法,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。
贾生华认为,先确定未来建筑的套型与房价再出让地块的方式在过去极为罕见,这将对土地市场形成一次革命性的变革。他表示该政策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次相当大的考验,尤其是土地管理者能否认真执行,使之达到应有的效用,将是新政成败的关键。
举例来说,市中心的土地出让时,如果其周边的房价都在每平方米1万元以上,那么该地块上未来建筑的房价究竟应该确定多少为宜?对于房型又该限定在什么程度内?这些问题不仅开发商关心,老百姓更为关心,因此地方政府应好好研究如何掌握操作尺度。
贾生华也承认,土地出让前先限定房型与房价多少有点计划经济的影子,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去年新政的效果并不明显,因此中央政府采取更为严厉的行政手段加以完善。
猜想:高波认为,此条实际操作时难度会很大。如果开发商在开发建设时不能自主调整产品,就不能真正满足市场需要。本来定价是开发商的行为,现在变成了政府行为,但毕竟政府在了解市场的深度方面不及开发商,所以政府的干预过多,可能会增加市场风险,不被市场认可。张国安也表示,此条操作起来很困难,开发企业会不会为了拿到土地而压低房价进而压低成本?新技术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会不会受阻?市场上会不会充斥"大路货"而少了建筑精品?在控制房价、控制暴利与鼓励开发精品之间,政府还需要加以引导和协调。